
 9月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医疗器械“阳光采购”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下称《工作提示》),表示对于高价标识产品降价,生产(总代)企业可在9月24日前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医用耗材对应医保编码、注册证号、品名、规格型号、计价单位、生产企业等内容。同时,承诺价须注明提供给上海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最高(拟)进货价。此外,《工作提示》还显示,若承诺价格低于本市原物价部门公布同类产品最高价格的110%,市医保中心将在收到承诺函3-5个工作日内告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取消高价标志。根据上海市曾发布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公开议价操作办法》,获得医保编码的医疗器械若申报采购价高出了同类品种原物价的最高价,阳光平台将在申报采购价中增加高价标识。具有高价标识的耗材不能参加议价过程,因此只有取消高价标识的耗材才有机会被采购。根据《工作提示》,生产(总代)企业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规则要求,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2019年6月30日(含)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维护工作。凡是没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分类标准进行产品信息维护并取得统一编码的,将影响该产品在阳光平台上的挂网及招采资格。实际上,上海此次发布通知就是为了配合国家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及议价工作的开展,完善管理功能。6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20年,在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医保医用耗材和疾病诊断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同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要求各医用耗材企业可以登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对产品信息进行数据维护。企业提交的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将纳入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使用。据了解,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运行20多年,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体系,难以适应医疗保障治理现代化要求。信息数据完善后,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和支付三个环节都将焕然一新。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疗器械商业分会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下属的二级机构,是从事医疗器械有关的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分会代表医疗器械相关企业,协助国家相关部委及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协会落实行业相关政策。 宗旨是:代表并维护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及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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